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7124282

传真:029-87113683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东)17号周至县生态环境局(710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周至县天源包装材料厂

周至县天源包装材料厂果品托盘及包装箱(一期)建设项目

周至县四屯镇新联村1组

本项目租赁位于周至县四屯镇新联村1组汉威饲料厂的空厂房,主要建设一条果品托盘生产线,其中生产车间600平方米、库房1500平方米、办公室300平方米,建成后年生产300万个果品托盘。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的6%。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吸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采取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的处理设施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084t/a,排放速率为0.0028kg/h,排放浓度为0.28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105t/a,排放量较小,排放速率为0.0035kg/h。

(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8m3/d,84m3/a,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作农田肥料,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生活垃圾分来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基本原则,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参与调查

2

周至县昌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周至县昌盛塑料果箱制品厂生产线建设项目

西安市周至县哑柏镇昌西村吕家堡北大街60号

项目占地3330平方米,厂房面积1869平方米,库房面积1411平方米,办公室面积50平方米,年产水果箱144万个

(1)废气

①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

②破碎粉尘经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再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2)项目无外排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4m3),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4)厂区生活垃圾由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外售至废品处理站。活性炭、废灯管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大门南侧,占地约10㎡)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已建成投产,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早已结束,故本次评价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参与调查

3

周至县环宇工艺厂

周至县环宇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

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西1公里

项目占地面积6666.7m2(10亩),总建筑面积5000m2,其中:办公区500平方米、铸造区1000平方米、生产加工区2000平方米、库房1500平方米、购置500公斤中频电炉一套,除尘设备6台,工业台钻4台,密闭喷漆房一套,购置250KV和50KV变压器各一台。项目年生产工艺品1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后,清掏施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颗粒物,来源主要是金属熔化过程、浇注烟气、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以及喷漆及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熔化烟尘采取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排放处理;抛丸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焊接烟尘配备小型移动式烟尘净化机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P2排放。根据项目废气影响预测结果分析,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较小。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故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打磨机、电炉、抛丸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80~95dB(A)。项目设备经基础减振、柔性连接、车间隔声措施处理。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金属屑、废钢丸、铸造废品;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电炉产生的炉渣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打孔产生的金属屑外售处理;废钢丸外售处理;铸造废品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废油漆桶厂家回收利用。

主要部门意见: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周至县环宇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的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124-31-03-0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