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高陵分局对1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现将作出的验收合格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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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市高陵区福盛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1号 | 2019年12月6日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高盛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2号 | 2019年12月6日 |
3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市高陵区海东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3号 | 2019年12月6日 |
4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金石石业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4号 | 2019年12月6日 |
5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康龙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5号 | 2019年12月6日 |
6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坤辰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6号 | 2019年12月6日 |
7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祺恒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7号 | 2019年12月6日 |
8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奢石汇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8号 | 2019年12月6日 |
9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星达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19号 | 2019年12月6日 |
10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源兴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20号 | 2019年12月6日 |
1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中轻欣港石业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 市环高验批复〔2019〕21号 | 2019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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