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19年11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原驰实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型高性能新材料生产项目

西安渭北工业区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秦王东路与渭水六路西南角

陕西原驰实业有限公司

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7000m2(约25.5亩),总建筑面积10996m2(计容面积18772m2)。建设内容有综合楼一栋,厂房4栋,2条节能环保型高性能外加剂复配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外加剂37600吨。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投料粉尘和食堂油烟。本项目2条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和2#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处理后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厂区设置有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若项目建成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则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搅拌机、离心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时南、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东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设置泔水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2

小型PC构件生产线项目

西安市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

西安建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厂房占地2500平方米,主要产品为小型PC构件,主要指混凝土小砌块,产能为72000立方/年,是PC一期构件的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约45万元。

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物料储存过程中储罐呼吸粉尘,搅拌混合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主要为车辆运输粉尘, 厂区内进出车辆经洒水车辆清洗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限值,项目建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成型机等各种设备,源强在85~90dB(A)间。在设备选型时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布置在室内并安装减震基础控制项目对外界的噪声影响。经现场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HW08)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可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3

防火卷帘门生产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雨金街办滩张

西安盈泰门业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已建成生产车间1750平方米,办公区100平方米。预计年加工防火卷帘门10万平方米。新建生产线2条,无机复合防火卷帘门及钢制防火卷帘门各1条。生产设备:缝纫机2台;钢带轧机8台等。

废气:切割碎屑经切割粉尘净化器收集处理,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加设减振垫等处理措施后;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中废旧边角料、金属碎屑及废旧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