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乏燃料贮存格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未批复〔2019〕19号 | 乏燃料贮存格架生产项目 |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北辰路十字西南角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东厂区现有厂房 |
2 | 关于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运输容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未批复〔2019〕20号 | 运输容器生产项目 |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北辰路十字西南角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东厂区现有厂房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西安市未央区政府门户网站链接
http://www.weiyang.gov.cn/info/iList.jsp?cat_id=10148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77号(710016)
市环未批复〔2019〕19号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乏燃料贮存格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