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19年1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京南齿轮箱有限公司机械维修项目

临潼区新丰街办工业园区五重机械公司院内

西安京南齿轮箱有限公司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院

西安京南齿轮箱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临潼区新丰街办工业园区五重机械公司院内工业厂房1600m2,购置机械设备维修设备15台(套),购置安装试车平台1套及相关配套设备,建设机械维修项目。

大气环境: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和零部件拆卸过程中采用氧炔焰切割产生的烟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项目设备均置于厂房内,经厂房隔声后,由上表预测可以看出,项目营运期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值均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沙河村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储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旧零部件零件、废焊条及焊渣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油手套、废油棉纱、废润滑油、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含油废水)及含油沉渣按要求储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2

新型环保建材生产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区

西安烨晟硕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用地面积1600m2,建设一条砂浆生产线,一条腻子粉生产线,一条预糊化淀粉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可产砂浆1000吨,腻子粉1000吨,预糊化淀粉800吨。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粪便污水进入旱厕后委托周边居民清运肥田,不外排;少量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水泥、沙子筒仓各设仓顶除尘器,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投料混合搅拌以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砂浆生产线及腻子粉生产线各设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除尘器处理后,除尘器(4套)+中央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存储装卸经封闭厂房以及定期清扫等措施处理后,粉尘产生量较小。道路运输扬尘量极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混合搅拌机、提升机、包装机、风机以及原料输送车、砂浆运输车等车辆噪声为80~90dB(A)。本项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固废合理处置。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