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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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雁塔新锦华医院有限公司 | 西安雁塔新锦华医院有限公司专业保胎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中段中建国熙台9号楼中建大厦地面商铺1-3层 | 陕西碧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中段中建国熙台9号楼中建大厦地面商铺1-3层,建成后拟设床位30张。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 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经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废气。本项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氨气和硫化产生量很小,污水处理设施置于一层专用设备间内,设备间封闭不设排风设施,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可减少臭气产生量。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规定的排放限值。 ⑵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是住院保胎孕妇生活污水、门诊孕妇生活污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手术室废水。本项目手术室废水经医院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和住院保胎孕妇生活污水、门诊孕妇生活污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陕西普旺普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化粪池,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⑶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泵类、风机、多联式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安装软连接、置于设备间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医疗废物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后排入化粪池,在化粪池暂存,和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吸抽后外运处置;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理性废物等)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乙醇、二氧化氯消毒粉。使用过程中、储存过程只要加强管理,一般不会导致泄漏、火灾等风险事故的发生,环境风险程度较小,是可以接受。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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