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7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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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三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共享钣喷中心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210国道与北清源路交叉口东南角

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针对高陵区及周边区县需要钣喷的工业企业进行代喷涂服务。主要规划建设汽车钣喷生产线,管道、工件的喷涂加工生产线,年喷涂水性漆120.3吨。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喷漆、烘干废气、打磨废气、食堂油烟。打磨废气在封闭房间内进行,经过微负压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均在封闭房间内进行,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经干式纸盒+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通前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肥田;市政管网接通后排入高陵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收尘灰、废包装桶、废干式纸盒、废水性漆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尘灰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桶、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干式纸盒、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