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4年7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陕西华戎凯威水分散粒剂及悬浮剂设备技改提升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区陕西华戎凯威生物有限公司厂区内

陕西华戎凯威生物有限公司

陕西博浩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拟完成喷雾造粒设备车间3#-6#喷雾造粒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对已建成2#喷雾造粒设备及拟建设3#-6#喷雾造粒设备生产能力进行提升改造;同时新建3#材料库房1座(2F),新建包装车间1座(2F),并同步对悬浮剂生产线、可溶液剂(水剂)生产线配套的生产设备进行提升;拟将水分散粒剂设计产能由原有2120t/a增加至40300t/a、悬浮剂设计产能由原有600t/a增加至5850t/a、可溶液剂(水剂)设计产能由原有15t/a增加至305t/a,其他产品乳油、烟剂、水乳剂、可湿性粉剂设计产能不变

废气:液体制剂车间生产投料工序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车间外东侧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6#喷雾造粒设备生产投料、喷雾造粒工序粉尘分别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与各自喷雾造粒烘干产生的水蒸气分别通过1根26.2m高排气筒(DA006、DA008、DA010、DA012、DA014)排放;2#-6#喷雾造粒设备分别配置1台热风炉,热风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1根23.6m高排气筒(DA005、DA007、DA009、DA011、DA013)排放;包装车间水分散粒剂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投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包装线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管道引至车间外1根2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潼区绿源污水处理厂。

噪声: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运营期昼、夜间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食堂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除尘器及车间沉降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废农药、废布袋、废滤芯、废母液、废机油、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水处理污泥分类收集,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2

西安光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塑料破碎加工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西安光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

西安光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博浩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为已建成1层钢结构封闭厂房(厂房总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区、原料区、包装区、成品区等。总投资100万元

废气:本项目塑料瓶破碎时会产生少量颗粒物,破碎工序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采取封闭式作业,同时湿法作业(加装喷雾降尘),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9t/a、排放速率0.37kg/h,可达标排放;依托现有食堂,食堂安装一套油烟净化器,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值2.0mg/m3

废水:项目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到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李家坡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旧包装材料和沉淀渣,废旧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沉淀渣内主要成分为泥沙,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年产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窑村九组168号

陕西鑫德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租赁临潼区斜口街办窑村已建成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800m2,年产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设备:中空线2套,折弯机2台,打胶机2台等。外购成品钢化玻璃,经过切割、清洗、折弯、合片、压片、密封后即为成品。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涂胶、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通过在涂胶工序、封胶工序即涂胶口上方,设置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厂区内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及表B.1标准要求,厂界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运营期玻璃清洗水经设备自带沉淀箱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择低噪设备,加设减振垫、消声器等处理措施后,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废胶桶、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废滤料、废RO膜交由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胶、粘胶废包装袋、废粘胶包装桶收集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