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分(县)局

1

西安市未央区月伴凤三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香克林小镇 2 栋 3 单元 1 层 30101 号(临街)

西安市未央区月伴凤三动物医院

本项目租赁香克林小镇已建商铺,主要从事犬、猫宠物的疾病预防、诊疗和绝育手术(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宠物美容、宠物用品和宠物处方粮零售等。设置前台接待区、诊室、化验室、DR 室、B 超室、手术室、住院部、药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间等,项目无宠物寄养、员工宿舍、食堂。项目辐射设备另行办理环保手续。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市未央区月伴凤三动物医院,《报告表》由西安阔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1、运营期医疗废水由废水缓释消毒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宠物洗浴废水一同依托红星美凯城小区相邻楼幢与临路商铺公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运营期宠物粪尿采取猫砂托盘收集,拌入消石灰后由医护人员清除并装入专用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同时定期喷洒宠物消毒去味剂进行消毒去味。

3、运营期在宠物诊疗、住院观察期间,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合理喂食,安排专业医护人员对宠物进行安抚工作,或对犬类宠物佩戴嘴套;空调室外机配套安装减震垫等减振降噪措施。

4、运营期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尸体规范化处置后交由宠物主人,并告知有处理资质单位的联系方式,由宠物主人进行后续后害化处置。宠物粪便采取猫砂托盘收集,及时装入专用密封袋中,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2

西安山猫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以南北辰大道以西红星美凯城

8幢20101号商铺

西安山猫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红星美凯城已建商铺,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护、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手术(含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以及少量宠物用品和饲料零售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台接待区、宠物用品展示售卖区、美容室、诊室、免疫室、化验室、DR室、手术室、药房、隔离室、输液区、办公室、住院部和医废贮存点等。项目无宠物寄养,无员工宿舍,无厨房。项目辐射设备另行办理环保手续。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山猫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报告表》由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1、运营期医疗废水经消毒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及宠物美容洗浴废水一并进入小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运营期宠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及时清除并装入专用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定期喷洒安立消消毒液除异味。

3、运营期对空调机组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减振降噪措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动物就诊时安排在密闭诊室内及对犬类动物施行套嘴或安抚等措施。

4、运营期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留观期间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宠物产生的动物粪便,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项目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动物由医院及时告知宠物主人领取病死动物尸体并记录情况,并提供无害化处理单位的联系方式,由宠物主人进行后续后害化处置。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相关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月伴凤三动物医院建设项目.pdf

西安山猫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医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