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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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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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产汽车发动机零件、内外饰件和空调项目

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 108 国道渭丰十子向西 300 米

西安华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 108 国道渭丰十子向西 300 米,租赁西安瑞力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厂房总面积6748.4m2,主要购置设备为注塑机、智能机械手、空压机、冷水机、冷却塔等及相关辅助设备,建设年产52万套汽车内饰件。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

1、废气:本项目破碎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塑料不合格品的破碎,破碎颗粒较大,产生粉尘较少,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在粉碎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及焊接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西安瑞力实业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

3、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废:(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售处理。(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