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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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群健航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群健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研发制造项目

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九路以北,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西

西安东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群健航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群健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研发制造项目总占地约100亩,建设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职工活动中心及恒温厂房、理化无损实验中心等,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共建设2个厂区,1#厂区总建筑面积41052.22m2,2#厂区总建筑面积14950m2,拟购置五轴加工中心、数控车、数控电火花机等生产研发设备共265台套,建设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盘环件、涡轮轴和叶片、火焰筒等6条精密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80万件。

废气:项目1#厂区抛光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厂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项目1#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2#厂区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隔声措施,进行合理布局,经建构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置,未沾染切削液金属屑、边角料、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电火花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沾染切削液金属屑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