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2024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9-89326163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锅炉房项目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内陕西洪泰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其中学校范围设置西锅炉房(4台(1#、2#、3#、4#)7MW燃气锅炉)、东锅炉房(2台(7#、8#)7MW燃气锅炉)、东茶水炉(1台(10#)0.7MW燃气锅炉)及西茶水炉(1台(11#)0.7MW燃气锅炉),社区范围设置南锅炉房(2台(5#、6#)7MW燃气锅炉、1台(9#)10.5MW燃气锅炉),为北校区冬季供暖及日常用热水提供热源。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7万元。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为燃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过(DA001~DA008高10m、DA009高12m、DA010高20m)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标准限值、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为软化水再生废水,依托北校区学校及社区现有化粪池收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为锅炉、风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动力噪声,噪声源强在85~95dB(A)左右。项目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锅炉房风机安装消声器、水泵设置基础减震,锅炉房均为全封闭结构,对设备均采取厂房隔声措施。根据实际监测结果,项目各锅炉房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来自各供暖锅炉房的离子交换树脂罐,产生量约为0.1t/a,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更换处理,项目区不进行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86t/a,依拖学校及社区现有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报告表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2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大楼项目西安市雁塔西路277号陕西康得新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在现有院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本项目拟设置床位496张,地上主要功能为标准护理单元、ICU、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介入中心等;地下室主要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2380平方米,地上共17层,地下共3层,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3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564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心血管大楼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过程中将产生少量恶臭气体,以NH3、H2S计。恶臭气体依托污水处理站现有废气治理设施(紫外线+臭氧+高能离子法三级除臭)处理后于3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报告,可以预测本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处理后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心血管大楼废水排放量为8.04万m3/a,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A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主要噪声来源为楼顶中央空调冷却机组,其他产噪设备均设置在心血管大楼的地下设备间内。项目建设的冷却机组放置于心血管大楼楼顶,冷却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设备在正常工况运行状态下,医院东侧噪声值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北侧、西侧、南侧噪声值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输液瓶(袋)等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间由西安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医疗废物依托现有医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医院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医疗废物的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锅炉房项目.pdf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大楼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