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兴路9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综合业务科(7100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西安耕雨医院有限公司

西安耕雨医院建设项目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长乐大厦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用房系租赁长乐大厦地下3层至地上5层的空置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3170.01平方米。项目设置科室主要为公益免费门诊、口腔、眼科以及整形医美,除此之外还设立急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中医科,病理科,理疗科,医学影像科,健康管理(体检中心),核医学科等配套科室,设置床位120张。

废气: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地下,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紫外线除臭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简引出地面在绿化带处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量纲)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两级并联A/0+沉淀+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A级标准后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并经距离衰减可有效降低对声环境影响。经分析,项目东西、北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昼、夜声贡献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未经污染输液瓶(袋)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其中化学性废物、废药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医废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外运处置;污泥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外运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做到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本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029-8323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