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2829592 传真:029-82829606

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710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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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味来餐饮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蓝田县洩湖镇食品产业园10号西侧二期厂房

西安味来餐饮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蓝田县洩湖镇食品产业园10号西侧二期厂房,租赁西安艾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2060m2,建设1栋生产厂房、冷库及辅助设施,主要进行卤肉、酱料(辣椒油)、面条、米皮、擀面皮等产品生产。建成后年产腊汁肉6.3吨、米皮100吨、擀面皮55万张、面条99吨、酱料(辣椒油)13吨、净菜(土豆、胡萝卜、芹菜、蒜薹、豆角)18.25万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1、废气:项目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及《蓝田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中相关标准要求;卤煮、腌制异味大部分随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少部分及和面投料粉尘经车间排风换气装置引至室外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油泼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废水:项目清洗废水、洗面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水、软化水制备浓水一起排入西安(蓝田)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离子树脂统一收集后交厂家回用;废试剂瓶、废药品包装、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脂专用容器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杂质、废渣、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