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87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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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国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西安市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1725号3层301室

陕西博浩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新增用地面积451.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实验区、试剂房、危废贮存库、设备房、办公区等。项目审批前已取得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4〕1号)。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雾气体(HCl、硫酸雾)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方可外排环境。

(二)项目实验室清洗废水和检测产生的废溶液经中和桶中和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西安德蓝高科材料有限公司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纺织城再生水厂。项目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要求。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试剂、实验室废液、首次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029-83326019

相关附件:

陕西国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