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7124282

传真:029-87113683

邮箱:zhouzhihuanbao@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710400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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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民政局

周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渭中村

陕西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9380m2(约59.07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火化楼、骨灰楼;二期工程主要建设悼念厅、综合楼、公共卫生间等。项目实施后,最高殡殓服务能力为10000具/年。

废气:本项目火化炉废气、遗物焚烧炉废气、十二生肖祭祀炉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二燃室—初级除尘(火星拦截装置)—热交换器(强制风效冷却器)—旋风除尘器—除酸除硫装置(半干法脱硫脱酸装置)—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分别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排放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污水处理系统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柴油发电机为备用,仅停电时启用,无组织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收集,其他废水(解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废水、遗体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分别定期拉运至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环卫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遗物焚烧炉和祭祀炉焚烧灰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定期拉运至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除尘器灰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解剖废物暂存于医废贮存库内,其中化学性、药物性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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