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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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发文时间

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西安弘力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橡胶空气弹簧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鄠环批复〔2024〕11号

技术改造橡胶空气弹簧生产线项目

西安弘力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日

2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陕西耀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油墨(水性、UV)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鄠环批复〔2024〕12号

环保油墨(水性、UV)研发及生产项目

陕西耀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相关附件:

鄠环批复〔2024〕11号 西安弘力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橡胶空气弹簧生产线项目.doc

鄠环批复〔2024〕12号 陕西耀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油墨(水性、UV)研发及生产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