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7124282

传真:029-87113683

邮箱:zhouzhihuanbao@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710400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

周至科达路面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路面建设材料扩建项目

周至县渭河工业区周普路3号

陕西康得新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增占地18亩,对厂区总体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约10000平方米。拟购置水泥筒仓、搅拌缸、装载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在工业厂房内新增水泥稳定材料生产线1条,在原厂区内增加1座总容积为450立方米的立式沥青储罐,沥青最大储存能力增加360立方米(有效容积),原沥青混合料生产线生产规模不变。

废气:厂区地面硬化,物料的装卸和堆放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厂房顶部加装有雾状喷淋装置抑尘。石子、砂子等输送采用铲车输送至料仓后通过封闭式传送带运至拌合设备;水泥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至拌合设备,在物料下料口和搅拌机处设置集尘罩收集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顶部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原料运输过程中覆盖篷布,厂区定期洒水抑尘;沥青烟气采用密闭管道直接收集至现有“气旋+电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3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及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产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在厂内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