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4年4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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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瑞斯50000件密封产品的制造及研发

西安市临潼区代新工业园骊丰十路2号

西安克瑞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从渭北工业园迁建至代新工业园,占地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研发检测区和办公区等分区进行橡胶密封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年产量50000件。

废气: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表征为臭气浓度)。废气采用风机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中对橡胶制品制造行业“炼胶、硫化工艺有机废气排放设施”规定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潼区绿源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软连接等防治措施,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橡胶边角料暂存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至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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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凤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5500吨塑料薄膜包装袋、打包带、胶带等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市街办郝邢村

西安凤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租用昌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厂房,面积1200平,为建设用地。外购的聚乙烯经过熔化、吹膜、收卷、印刷、分切、制袋后得到成品塑料薄膜包装袋;聚乙烯经过熔化、吹膜、收卷、分切后得到成品缠绕膜;聚丙烯和PET经过熔融挤出、冷却、加热、拉伸、定型、切割后得到成品缠绕膜;BOPP胶带经过分切后得到成品胶带;聚乙烯经过熔化、吹膜、收卷、分切、制袋后得到成品气泡膜包装袋。建成后年产塑料薄膜包装袋2500t、打包带1000t、胶带500t、缠绕膜1000t、气泡膜包装袋500t。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有机废气、印刷有机废气、调墨有机废气、柔性版清洗废气、破碎粉尘。

塑料膜包装袋生产线及一条打包带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印刷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另一条打包带生产线及缠绕膜、气泡膜包装袋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后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加设减振垫等处理措施,夜间高噪声设备粉碎机等停止运行后,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产生量4.5t/a,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除尘灰、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油墨桶、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