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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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米米香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米米香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方便食品生产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丝路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三期)

第29座1单元03层04号

陕西仁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高陵区丝路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三期)第29座1单元03层04号厂房进行建设,面积约为1376.55平方米,建设两条食品生产线,其中一条便当生产线,一条饭团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000t/a。

       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食品异味。油烟废气引至厂房楼顶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拟合理控制废水停留时间、喷洒除臭剂等管理措施,减少臭气的逸散;食品异味项目炒制、煎制、炸制等工序位于封闭的车间内进行,仅有少量气味在开关门的过程中溢出。项目各个车间分别设置新风系统对车间内空气进行换气,新风系统换气口位于所在车间楼层窗口处,食品香味等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洗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隔油池处理后,与地面擦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进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渭河。生活污水通过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渭河。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拟在厂区内设若干分类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食品废渣、原料残渣作为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采用专用的废油脂储存桶收集,交油脂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返回生化池回用,不能回用的可联系市政环卫或第三方公司吸粪车将污泥吸走处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灯管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