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3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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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710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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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秦岭北麓蓝田县葛牌镇小流域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蓝田县葛牌镇

西安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蓝田县葛牌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堤防护岸工程,包括辋峪河葛牌段及支流葛牌沟等的沿线堤防护岸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堤防约2.61km、河道生态岸坡提升570.5m。项目总投资2497.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1万元。

1、废水: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葛牌镇居民现有的污水设施,排入生活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不外排。同时在施工期要确保河水水质不受影响。

2、废气: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及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确保厂界扬尘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在施工期内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确保施工车辆尾气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的第Ⅲ阶段标准限值。

3、噪声: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空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降低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送至最近环卫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无弃渣产生。

5、生态:施工期间要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任何工程涉水,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及生态修复,确保生态系统功能不下降。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