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4年3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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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工智能科技电子产业园

陕西省西安市新丰街办108国道双科企业孵化基地

陕西杏旭康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临潼区投资建厂主要生产各类“安全注射器”等植入类医疗器械,拟占地面积7亩,建设GMP10万级无菌洁净车间5200平方米,包括:注塑车间、印刷车间、组装车间、灭菌车间、实验室等,购置注塑机、全自动生产线、包装机等设备,对聚丙烯PP原料经注塑工艺一期年产注射器3亿支。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有机废气、印刷及硅化有机废气、组装有机废气、灭菌解析废气、破碎粉尘及食堂油烟。

注塑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印刷及硅化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组装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灭菌解析废气经水吸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加设减振垫等处理措施后,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除尘灰、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纯水制备固废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废墨盒、环氧乙烷吸收废水、质检废水、废空气过滤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