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4年3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12836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久隆工程机械特种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骊丰十一路中段临潼新丰秦鑫仿古建材厂内

陕西久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临潼新丰秦鑫仿古建材厂生产厂房1375平米,购置抛丸清理机3台,等离子焊机2台,喷砂机3台,电磁加热设备4台等设备。将合金,截齿体、锚杆体等原材料通过焊接、冷却、回火、抛丸等工艺处理后,建成年产截齿40万支,各类金刚石复合片精密钻头(不涉及普通高速钢钻头)41万只。

废气:喷砂在独立密闭的负压操作间内进行加工,抛丸机有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连接,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粉尘通过厂房阻隔,及时清扫。

废水:项目;冷却水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噪声: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对于产噪设备采取选用节能降噪设备、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车间隔声等措施进行防治,治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除尘灰、废旧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金属碎屑、废钢砂收集后在厂内集中存放,定期外售给回收机构;废齿轮油、废防锈油、废液压油、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售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