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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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710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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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永泰立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蓝田县规划一路1号三元科技创新园B29栋

陕西永泰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蓝田县规划一路1号三元科技创新园B29栋,总建筑面积1970平方米,主要建设机械加工间1间、自流平间1间、喷漆间3间、打磨间1间、喷砂间1间、烘干间1间、材料间1间、配料间1间、库房1间、石英砂间1间、铸钢砂间1间、危废间1间等,购置数控车床、自动喷涂设备、喷砂机、打磨机、烘干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航空航天发动机结构件300件、发动机壳体200台。同时为其他企业协助喷涂航空航天发动机结构件300件、发动机壳体100台。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蓝田工业园(洩湖镇)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2、废气:项目喷砂、抛丸、打磨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清理、配料、喷涂、烘干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四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砂纸环卫部门清运,废水性漆桶厂家回收利用。废抹布及手套、废涂料桶、废漆渣、废过滤纸盒、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切削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