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4年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卓驰鸿运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卓驰鸿运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润滑油分装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渭阳大道2099号明盛消防产业园内

西安东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卓驰鸿运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租赁西安明盛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厂房1180m2,建设润滑油分装项目,项目拟投资100万元,计划购置设备搅拌罐3台、分装线3条,建成后每年分装润滑油400吨、防冻液80吨。

 废气:项目运营期原料储罐、搅拌罐及输送管道均为全封闭型,储罐大小呼吸、分装工序产生的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明盛消防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

理厂。

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隔声措施,进行合理布局,经建构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置,废包材收集后外售,沾染油包装物、检验样品、废过滤滤芯和滤渣、废含油手套、抹布、废弃吸油棉、含油锯末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废物有专业厂家清罐后直接交由危废公司处置,不在

厂区存储。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