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4年2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12836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筑装修装饰废弃物分拣利用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108国道冷冻厂东旁

西安朝越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6003平方米,新建封闭式环保车间1座,拟购置筛分、磁选等生产设备,开展建筑装修装饰废弃物分拣与综合利用,建成资源化综合利用场,年分拣建筑垃圾、装修装饰废弃物50万吨。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上料、破碎、筛分过程,以及运输、装卸、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有组织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喷淋雾化、车间密闭、设备封闭/半封闭、洗车台、道路硬化并洒水、车辆密闭等防治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排放废水只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择低噪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加之距离衰减,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东厂界2类,其他4类);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筛选出的废铁、轻物质和除尘器收尘、车间降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底泥压滤脱水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暂存于厂内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