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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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1 | 关于陕西海西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幕墙门窗铝单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4〕7号 | 2023年2月6日 | 陕西海西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临潼区骊丰二路代新工业园 |
2 | 关于西安风昊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石膏砂浆、家具、铝合金门窗、钢化玻璃及中空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4〕8号 | 2023年2月6日 | 西安风昊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雨金街办夏柳村滩张组 |
3 | 关于西安建川机械有限公司建川机械数控机械车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4〕9号 | 2023年2月6日 | 西安建川机械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行者街道办行者村红石榴酒业隔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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