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29-84884307
传 真:029-84884300
邮 编:710300
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陕西鑫涌建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装备产品配套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4〕1号 | 三一重型装备产品配套基地项目 | 陕西鑫涌建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8日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陕西玖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精制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4〕2号 | 精制产线项目 | 陕西玖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23日 |
3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西安格林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储能柜及其钣金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4〕3号 | 新建储能柜及其钣金产品项目 | 西安格林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30日 |
相关附件:
鄠环批复〔2024〕1号陕西鑫涌建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装备产品配套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