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2024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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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陕西交控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交控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检测项目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58号鱼化工业园西北总部基地C6栋负一层陕西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58号鱼化工业园西北总部基地C6栋负一层,项目占地面积为3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室、涂料室、样品室、仪器设备室、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万元。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研发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进入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雁塔鱼化污水处理厂。各项污染物浓度指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项目噪声防控采取与设备配套的减振、隔声、消声、定期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格研发样品及废材料样品、沉淀池污泥由回收单位处置。研发检测废液及一次润洗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报告表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链接:

陕西交控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检测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