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分(县)局

1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西区锅炉房改造项目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渭滨街5号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西区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西区,拆除原有2台8t/h天然气锅炉,搭建1套除气单元试验台架,1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为除气单元试验台架提供蒸汽。项目总投资230万,其中环保投资40万。建设单位为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报告表》由西安桐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评估。

1、运营期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2、运营期软水制备废水,软水设备冲洗废水及锅炉排污废水经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西区排污管道排入市政管网。

3、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废离子树脂、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由厂家直接更换回收;废油抹布手套及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相关附件: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西区锅炉房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