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邮箱:hbwyfj@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

邮编:7100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类别

1

未央区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和御井路交口西北角

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陕西稳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11.13

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未央区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