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配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执法设备

(中国环境报记者  王双瑾  西安报道)为推动规范化管理,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向执法人员配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4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监管力度。”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共配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执法终端设备23台,确保了全市全覆盖使用,将在以下三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执法人员能够实时核查现场机械申报登记、排放检验及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情况,提升执法效能。

二是可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违法证据采集和固定,规范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执法过程。

三是可实现全市各区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数据共享,便于执法人员查询应用,有效打击违规非道路移动机械跨区域使用逃避处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