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配套制度培训班开课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升噪声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月14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生态环境部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配套制度培训班。

西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王学超、副主任委员崔锦绣、张宁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金龙、各分(县)局、相关直属单位和处室负责同志参加本次培训班。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分别作开班讲话,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科院环境标准研究所、北科院安全环境研究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释义和地方权责、噪声污染防治形势分析和下一步工作、国际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经验、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噪声污染防治与控制技术和国内噪声污染防治现状和地方经验六个方面开展了精彩授课。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

下一步,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着力推动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