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兵分四路 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1月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兵分四路,对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西咸新区、高新区、航空基地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企业用电工况异常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第一检查组对西咸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西安雁塔大王水泥有限公司,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情况,重点查看了设备运行记录和用电数据等。在陕西户县群兴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津达线缆制造有限公司,重点查看限产减排要求执行、“一厂一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把进场机械使用关口。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公司,检查组重点查看密炼车间、硫化车间污处设施运行及在线监控室工作等情况,还深入环保执法人员驻场工作室,查阅工作日志,询问监管情况。经查,各企业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第二检查组对灞桥区、临潼区工业企业、项目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首先前往灞桥区西安白鹿原益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神峪寺沟安置楼项目、西安国水风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重点查看限产停产措施落实、污处设施运行等情况。随后,前往临潼区陕西隆生建材有限公司、西安彩可丽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生产记录、公示牌信息完善、“一厂一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经查,各企业均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第三检查组对阎良区、高陵区、航空基地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前往航空基地西安康本材料有限公司、西安三沃化学有限公司、阎良区城北热力有限公司、中铁长安重工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和高陵区西安中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近代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恒生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各企业减排措施执行、环保设施开启、厂区道路保洁、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喷码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立即整改。

第四检查组对鄠邑区、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陕西大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大金机电设备(西安)有限公司,检查组重点查看生产线停产限产要求落实、减排措施执行、环保设施开启等情况。经查,均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