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行动应对重污染天气

近日,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对项目工地、汽修行业、工业企业、加油站、涉气单位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地、汽修企业、工业企业、加油站等开展督导检查。执法人员对建国巷改造项目、长乐西路壳牌新能源充电站项目和兴工路粮油市场拆迁工地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查看黄土覆盖、车辆进出冲洗、“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要求执行情况。在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和华茂星座项目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在西光南侧改造项目,针对项目道路浮土厚,覆盖、保洁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检查工业企业、汽修企业、加油站等,查看了工业企业“一厂一策”要求落实情况、汽修企业检查汽修车间运营、喷漆房污处设施开启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检查。在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经查,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涉气车间未生产。执法人员在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已落实“一厂一策”要求。在陕西延长石油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喷漆、晾床、除尘工序停止生产。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及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限产、“一厂一策”公示牌悬挂等情况进行检查。在宜家家居购物广场项目,赛格中京坊项目,地铁八号线长鸣路段等重点工地,执法人员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机械申报喷码、“两标一号”要求落实、环保标志张贴等情况,共检查机械23台。执法人员在朱雀大街南三环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3次,共检测车辆163辆,未发现超标车辆。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汉长安城遗址区进行巡航监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力度。本次无人机巡航主要监控36平方公里遗址区有无焚烧秸秆、垃圾,有无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擅自进行涉土作业,有无焚烧散煤、“散乱污”企业冒黑烟、排放废气,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危害环境安全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遗址区周边“两类”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经查,未发现有焚烧着火点,无涉土、涉气作业,未发现有大型涉尘、涉灰物料堆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执法人员全方位督促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执法人员检查企业59家,重点查看企业“一厂一策”落实、台账记录等情况。执法人员对辖区企业、工地、园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现场核查,累计核查机械37台。同时阎良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点对行驶车辆排放状况开展监督性检测,督促车辆达标行驶,累计检测车辆143辆,其中柴油车72辆。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执法人员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对全区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预案编制、“一厂一策”要求、公示牌信息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等情况。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还使用了无人机、热成像仪等科技手段为辅助。经查,大多数企业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涉气企业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在西安德润九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陕西高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汇力创材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涉气企业,检查时企业均未生产,均能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工作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来到秦商国际中心(秦商大厦)项目、西安安达仕酒店项目、西港城市航空服务园区项目、碧桂园云墅小区(一期)项目、电子谷E区项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项目,重点检查公示牌更新、喷涂粉刷及护坡喷浆等涉气工序停工情况、黄土覆盖、保洁设施开启、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经查,大部分项目均能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存在问题的项目,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在赴博思格建筑材料、煜阳重型机械、法士特、兄弟机械公司、莱特迈思光电材料、圆益半导体科技、宝恒新材料、金堆城、中扬电气、空气化工、凯鑫科等工业企业,检查“一厂一策”减产、停产落实情况,经查,大部分工业企业均能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联合交警高新大队在丈八北路与科技四路、丈八八路与锦业一路等重点路段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执法人员在康明斯发动机,威特机械,西部钛业,奥本汽修,白桦林天成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经查,各建设项目工地均能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工业企业能够严格按照“一厂一策”开展减排工作,所有喷烤漆打磨作业均已停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警示牌更新到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工业企业3家、各类工地43家、两类企业6家、汽修4s店5家、道路11条。在工业企业,重点检查了台账记录、公示牌更新、洒水降尘工作开展情况,经查,均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执行限产停产。在项目工地检查,非保障类项目都能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停止涉气作业等措施,加大洒水保洁频次,同时保障类项目现场已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在汽修4s店检查,重点查看汽修车间运营、喷漆房污处设施开启等情况。同时检查主要道路,经查道路保洁情况良好。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兵分四路,对莲湖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西咸新区、高新区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一检查组对鄠邑区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鄠邑区陕西银河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陕西康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秦开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限产减排要求执行、“一厂一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经查,以上三家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涉气工序全面停工。第二检查组对莲湖区、西咸新区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在莲湖区西安西电高压电瓷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泾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蓝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生产记录、公示牌信息完善等情况,经查,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停产措施。其中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为民生保障企业热电负荷达到超低排放、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限产30%。第三检查组对蓝田县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检查。在西安市西威铝业有限公司,对“一厂一策”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6台喷涂设备机全部停产,6台挤压机停止使用,无国四及以下重型运输车辆使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立即整改。在陕西神驱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喷涂、流平、烘干等涂装生产单元全部停产,焊接、打磨工序停产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在陕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经查,发现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停产5条生产线,停运燃气锅炉一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立即整改。最后,检查组来到西安基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重点查看厂区及料仓喷淋器开启等情况,经查,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第四检查组对长安区、高新区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长安区西安澳迪森家具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东紫宝树堂家具有限公司、高新区西安凯鑫科半导体材料公司、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检查,重点检查“一厂一策”要求落实、公示牌更新、台账记录等情况,经查,除西安海欣制造有限公司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产量日均值管控要求,其余企业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