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态环保人“送法入企”走进雁塔区

近日,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主办,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承办的“普法优先 以案释法 说理执法”宣传活动走进企业,通过以案释法、说理执法、实地检查等形式,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守法意识及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在西安正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生产的药品来源于中药材,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哪些污染物?“我们企业是以中成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主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淘、洗、清场等会产生一些废水。”西安正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迟文达说道。

中药经过淘洗过后的水虽是废水,但本身没什么危害。“所有废水均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同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多年来未出现超标情况。”迟文达说。

“中药制药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成分比较单一,主要是有机物。有机物容易发酵,导致污水中的氨氮值含量高,因此企业废水处理站运行中要特别关注氨氮指标的降解处理,防止发生水污染超标的情况。”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工作人员赵旭光解释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这个处罚是按日处罚,金额较高,因此企业要严格遵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按照排放标准排污。”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工作人员赵旭光说。

企业的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天然气锅炉和污水处理站,其中天然气锅炉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

为降低环境污染,企业对两台燃气锅炉进行了超低氮改造;采取安装封闭盖板和加装废气处理设施的方法来解决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对于排污口的设置,包括标识、检测口、高度,以及废气在传输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泄漏,企业要加强平时的巡查和管理。企业还应当定期巡查排污口是否存在破损的情况,排污口大部分是铁制的,长期风化和雨水侵蚀,会出现一些泄漏的地方,需要定期巡查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