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态环保人“送法入企”走进航天基地

近日,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主办,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分局承办的“普法优先 以案释法 说理执法”宣传活动走进航天基地一家太阳能光伏企业,通过以案释法、说理执法、实地检查等形式,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守法意识及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太阳能电池片,作为光伏组件的主要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伴随形成各类水、气、声、渣等环保管理因子。太阳能光伏企业安环部负责人说,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包括酸性、碱性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排水、氟化物、氮氧化物等废气、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废活性炭、废气塔填料等危废在内的污染物都是需要特别管理和小心处置的。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该企业安环部工作人员介绍,企业环境管理现场每次巡检都会有相关记录,从无间断,并且会有专门的运行人员进行点检,至少四小时或六小时点检一次。

该企业目前已建成日处理能力16000m³的废水处理站,运用“反硝化+物化+生化”法,对厂内废水进行处理,出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我们还建设有‘中水回用系统’,可对终端废水进行二次净化处理,可将60%的废水重新利用。”该企业安环部负责人介绍道。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上面清楚地记录着从企业2020年8月投产到至今的废气系统运行巡检、废水系统运行点检、自行监测、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台账。

经了解,产废单位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能够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的目的,对于维护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有效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如果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分局工作人员沈凯翔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