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预测:2021年11月4日至5日,受弱气压场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关中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污染;6日,受上游沙尘传输影响,可能出现扬沙或浮尘天气,预计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或以上污染;7日至8日,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有利,预计,空气质量以良为主。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21〕6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本轮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在重点工业企业监管上,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火电等大气重点排污企业执法监管,对排放大户实行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监管职责组织对工业涂装、家具制造、铸造、橡胶制品制造、砖瓦窑、石化、陶瓷、混凝土搅拌站、汽修等行业开展排查,强化污染排放工序管理,确保排污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要鼓励企业自主调整生产计划,主动减少污染排放。凡发现无治理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违法企业,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是在道路扬尘管控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交通局要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控制与管理,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加大对绿化带、车行道和城市死角的保洁和冲洗频次,尤其要加强背街小巷精细化保洁,确保路面“见本色”。

三是在施工扬尘管控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要持续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扬尘管理,确保“六个100%”和“七个到位”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市城管局要紧盯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工作,坚决杜绝带泥上路、沿途抛撒、高尖装载等违规问题发生。

四是在重型柴油车管控上,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要持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聚焦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夜间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力度,杜绝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市公安局要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工作,杜绝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五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上,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导检查,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违规使用或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机械要从严查处,加大处罚,形成震慑。相关市级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使用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引导教育,督促所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落实有关要求。

六是在露天焚烧管控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属地管理,不断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烟火监控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杜绝露天焚烧行为。

七是在散煤禁烧管控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要对已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尚未完成清洁取暖的区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要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全市范围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