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通报,2月11日(除夕)19时至2月13日(初二),我市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截至2月13日,我市2021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城市排名倒数第3名。根据市“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分析,排除不利气象因素影响,烟花爆竹管控不力以及露天焚烧等现象助推了此次污染过程加剧。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严峻形势,有效应对春节期间的污染天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务必认清严峻形势。各区县、开发区要结合属地工作实际,针对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把责任落实到街办、社区、村镇,分片包抓落实。特别是要结合春节风俗习惯,着重抓好2月16日(初五)和2月26日(元宵节)等重要时段管控,切实降低人为污染问题。

二是务必强化宣传引导。要运用微信、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件的宣传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的宣传力度,既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又要做到全民参与、全域推进,积极营造生态环保节日氛围。

三是务必加强源头管控。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全过程监督执法进行部署安排,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违规销售和乱燃乱放行为。

四是务必抓住重点难点。要严格按照市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2021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标准,加强对未停产工业企业、未停工施工项目、道路保洁、露天焚烧等重点问题管控力度,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务必从严督促落实。市生态委办即日起将强化督查、暗访督查工作力量调整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工作措施落实专项督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