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2021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源管控工作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预测:8-9日,我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逐渐累积,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10-11日,受偏南气流影响,湿度增大,扩散条件不利,空气质量为中至重度污染;12日,受较弱气压场控制,扩散条件不利,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13日,受弱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4-15日,扩散条件不利,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16-17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好转,空气质量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积极应对春节期间的污染天气,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清新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未停产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排污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要鼓励企业自主调整生产计划,主动减少污染排放。

二是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轨道交通集团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未停工施工项目的监管,对扬尘污染问题多、出土量大的工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市城管局要加强渣土车辆管控,坚决杜绝带泥上路、沿途抛撒、高尖装载等违规问题发生。

三是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交通局要强化道路保洁措施,加大对城市主干道、渣土通道、县乡道路等易产生扬尘路段的保洁频次,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冲洗,确保路面“见本色”。

四是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和禁止露天焚烧社会宣传及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力量,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持续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执法检查,坚决杜绝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五是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要加强露天焚烧执法检查,以闲置土地、城乡结合部等露天焚烧常发地域为重点,加大易发地段、多发时段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行为。

六是各级空气质量专班要加强值班力量,综合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烟火监控系统、出租车走航、高清视频监控等各种科技手段,认真分析研判、精准指挥调度,狠抓露天焚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各类大气污染行为,确保子站数据稳定在合理区间。

七是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要持续关注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预警数据信息。同时,市气象局要根据天气形势,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大降雨(雪)强度,尽最大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市生态委办公室强化督查组和暗访督查组将对各单位节日期间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懈怠、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