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2月13日17时至14日16时,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2月14日11时会商认为:14日至16日,我省大部地区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好转。预计:15日、16日,我市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17日为轻度污染。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0号)要求,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的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于2019年2月14日18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任务涉及的单位于2019年2月18日12时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总结(纸质传真及电子版)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总结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在应急工作上的任务部署、督导检查、分析研判、综合施策、成效评估等各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均需附图片),要做到图文并茂。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