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醒 函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我市于2月5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月6日和7日为2天轻度污染,较预测预报减少1个中度污染天和1个重度污染天。2024年2月8日至13日,我市大气扩散条件一般,预测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短时存在重度污染风险。请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春节期间持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春节期间不停产的工业企业按《西安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Ⅱ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求执行,保障类企业达标排放。

二、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要按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101号)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巡查检查工作。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保洁措施落实。

春节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及时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与数据值守工作,根据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并开展应急响应措施督查检查工作。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