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信息公示(第二批)

为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车辆优化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要求,现将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信息(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名单中的车辆如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情形,车辆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符合提前淘汰补贴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淘汰补贴。

附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信息(第二批).xlsx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