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示西安市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申报名单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2023﹞4号)、《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0号)、《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23〕9号)相关要求,经各区(县)、开发区申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保障类企业10家(含战略新兴类),保障类工程194项。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我办将组织进行核实,举报属实不属保障类企业或工程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按照程序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终审核结果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示名单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9)89609553      联系人:魏恒


附件:1. 西安市2023年第二批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公示名单

          2. 西安市2023年第二批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工程公示名单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