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A灞桥环罚〔2023〕19号(新乡市天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陕A灞桥环罚〔2023〕19号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新乡市天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6MA3XC03T42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榆林乡社区西

项目建设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办神峪寺沟

法定代表人:王延飞

我局于2023年3月3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30日对你单位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厂区地面多处位置倾倒废木料,多处废木料上堆放使用完后的废油漆桶(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该单位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3年3月30日由执法人员代延民、周社利制作,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023年3月30日由执法人员代延民、周社利制作,证明你单位实施违法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3、现场勘察图(2023年3月30日由执法人员代延民制作,证明你单位违法行为发生地);

4、现场影像资料(2023年3月30日由执法人员代延民拍摄,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3年3月30日由执法人员代延民提供,该文件证明你单位产生的废油漆桶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

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机构代码:91410726MA3XC03T42(2023年3月30日由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王延飞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7、《劳务施工分包合同》(2023年3月30日由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王延飞提供,证明你单位主要负责位于灞桥区神峪寺沟西安东站XDZQ-1标段项目,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环保、安全及地方管理部门的现场管理要求,由新乡市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全权负责);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23年3月30日由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王延飞提供,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4月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A灞桥环罚告〔2023〕1-03号)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陕A灞桥环罚告〔2022〕1-03),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亦未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结合《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五类第18款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标准贮存或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混合物数量不足0.5吨,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经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行政处罚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壹拾万元的罚款。

限你单位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户名: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代延民  周社利                       电 话:83548348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87号          邮政编码:710000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