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A临潼环违改〔2023〕58号(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陕A临潼环违改〔2023〕58号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5MA6WBR3H9J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三府十字西

法定代表人:吝兵

我局于2023年11月22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执法人员张新明(执法证号27010015555)、王林(执法证号27010015561)于2023年11月22日09时39分-10时25分检查位于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三府十字西的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你公司主要从事免烧砖加工。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未生产,厂区内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砂土物料,物料堆放面积约20平方米,物料采用抑尘网进行局部覆盖,易产生扬尘污染。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3年11月22日由执法人员张新明、王林制作,证明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违法事实及现场情况);

2、《现场勘察图》(2023年11月22日由执法人员张新明、王林制作,证明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具体位置);

3、现场影像资料(2023年11月22日由执法人员张新明拍摄,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及违法事实);

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023年11月22日由执法人员张新明、王林制作,证明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违法事实);

5、营业执照(2023年11月22日由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11月22日由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7、企业环评批复及验收资料(2023年11月22日由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8、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023年11月22日由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锦诚免烧砖厂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存煤炭、煤开石、谋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 未密闭煤炭、煤研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对未完全覆盖的易产生扬尘砂土物料进行清理,或采取严密围挡、有效覆盖等抑尘措施。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张新明        王 林            电 话:029-83902280

地 址:临潼区东关街16号             邮政编码:710600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