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15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报告

省环保厅: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 2007) 36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等有关要求,我市开展了2015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有关情况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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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15年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