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2014年1-9月西安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情况的通报

各环保分(县)局、市环境监理处、市环境监测站、市局科技处:

现将2014年1月1日一9月30日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情况通报如下(共考核42家,其中未达标10家,详见附表):

1、2014年l—9月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达标企业的监管单位为:灞桥、新城、经开、沣东、户县、长安,市局对以上监管单位亮“红灯”。以上监管单位监管企业如全年不达标,将按照《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自动监控系统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我市l—9月存在问题的主要为以上六个单位监管的10家企业(详见附表),相关监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设施的日常监管,督促数据异常及传输有效率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如果传输有效率持续不达标,将严重影响西安市整体数据传输有效率。

3、根据《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自动监控系统考核办法》,全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未达到75%的,应在一个月内作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工作失职的,由监察机关会同环保部门依照减排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4.对2014年l—9月数据传输有效率达标监管单位碑林、莲湖、临潼、未央、雁塔、蓝田、周至、高陵、高新、浐灞、航空、航天、监理处提出全市通报表扬,希望以上监管单位继续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确保传输有效率持续达标。

5、各单位在监管过程中,对区(县)级国控平台及现场端管理如需要进行培训等工作,请及时与市监控平台联系。

联系人:马琳 李晶晶 电话(传真):8541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