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对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数据不合格企业立即实施限期整改的紧急通知

莲湖、未央、阎良分局,市监理处、市监测站,国控企业: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是污染物减排的重要依据,审核是否合格关系到企业的污染物减排量是否被国家认可,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是否达标。审核工作中,比对监测是审核的重要指标。

   在我市第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中,下列企业的比对监测指标不合格。分别为:

   1、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总排pH、COD、氨氮不合格;

2、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

  总排口COD、氨氮不合格;

3、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

  总排口 COD不合格。

以上比对监测指标不合格的企业,分别位于莲湖区、未央区、阎良区,按照我局《西安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实施方案》,各环保分(县)局为辖区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责任部门,市局要求各有关分(县)局分别对以上不合格企业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企业查找原因,整改期限为五天,并按照相关规定手工监测报送数据。各分(县)局务必于本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整改惰况,以便市环境监测站

迅速重新进行比对监测。监测费用由企业承担。

   联系人:科技监测处  齐璐

   电话兼传真:86787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