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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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发文时间

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冶金医院新建DSA核技术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4〕74号

2024/6/3

2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乐叶中试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4〕76号

2024/6/13

3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陕西龙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业X射线数字影像检测系统

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4〕77号

2024/6/13

相关附件:

市环批复〔2024〕74号西安冶金医院新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pdf

市环批复〔2024〕76号西安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乐叶中试线扩产项目.pdf

市环批复〔2024〕77号陕西龙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数字影像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pdf